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代理记账 > 派驻会计 > 正文

亏损弥补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是针对所有企业吗?

作者:GB 来源: 日期:2019-3-6 19:29:33 人气:16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疑 问

亏损弥补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是针对所有企业吗?

答  复

不是针对所有企业。

提  醒

 (1)可以延长弥补期的只有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延长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政策,企业在预缴和汇缴申报时,填写申报表的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无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或办理备案手续。

参  考

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本文网址:http://www.tykjs.com/show.asp?id=3294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