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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审计

作者:ZM 来源:转载 日期:2021-6-7 9:45:51 人气:5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审计步骤
第一步:获取企业的明细账、总账(或科目余额表)及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步:获取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并复核;
第三步: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第四步: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请资料等,分析其有效性;
第五步:分析、测试主要税种检查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第六步: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的依据及会计处理;
第七步:与其它相关科目核对,编制交叉索引;
第八步:与报表附注进行核对;
第九步:其它需执行的程序。

审计程序及审计过程介绍
(一)审计程序:

获取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并复核。
审计目标:

计价和分摊
审计过程:
1、审计人员向客户获取应交税费明细表,如客户未提供,也可由审计人员自行编制;
2、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如正确,在底稿中用审计标识“∧”表示(用红笔标记即可);将该表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通过审计,若有调整事项,应将调整事项汇总填列在明细表“审计调整数”中,以确保明细表中“审定数”与审定表一致。
审计结论:除上述问题需进行相应调整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二)审计程序:

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审计目标:

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
审计过程:
1、首次接受委托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纳税鉴定、纳税通知、减免税批准文件等,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种、附加税费、计税(费)基础、税(费)率,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
2、如果被审计单位适用特定的税基式优惠或税额式优惠、或减低适用税率的,且该项税收优惠需办理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应检查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有效;连续接受委托时,关注其变化情况。
审计结论:

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提示:
考虑到涉及税费相关文件千差万别, “税费文件检查表”仅提供参考模板和检查文件并记录重要内容的思路,在具体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可根据情况予以修改,但至少应记录主要内容。涉及税费相关的重要文件除记录填列外,还需要复印存档。
(三)审计程序:

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审计目标:

存在、完整性
审计过程:
1、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
2、检查税务稽查决定、税务机关对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文件等,核对其与期初未交税金是否一致;
3、检查缓期纳税及延期纳税事项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审计结论:

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四)审计程序:

复核、分析当期相关税务报告、文件有效性,并与明细表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审计目标:

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
审计过程:
1、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单位纳税申请资料等,分析其有效性;
2、与上述明细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3、对于超过法定交纳期限的税费,应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审计结论:

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五)审计程序:

分析、测试主要税种检查计算是否正确。
审计目标:

存在、完整、计价和分摊
审计过程:
增值税:
1、获取或编制应交税增值税明细表,加计复核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核对相符;
2、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总体相符,并分析差额产生的原因;
3、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通过“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匡算进项税是否合理;
5、抽查一定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汇总表,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相关数额合计数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作适当处理;
6、抽查重要进项税发票、收购凭证或运费发票,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对,检查应计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7、根据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关账户审定的有关数据,复核存货销售,应计的销项税额是否正确计算,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抽查本期已交增值税资料,确定已交款数的正确性。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1、检查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审计,根据审定的计税基础和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复核被审计单位本期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抽查本期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料、教育费附加,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企业所得税:
1、结合所得税项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抽查本期已交所得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

审计结论:

除上述问题需进行相应调整外,未发现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提示:
1、考虑到应交所得税测算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其需要的数据来源广、被审计单位调整事项差异大,因此本次说明未对数据来源实施审计程序。
2、应纳税额调整项目和调整减少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计算。
3、其他相关抵免和增加应纳所得税额项依据相关法规计算。

(六)审计程序:

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

审计目标:

完整性、计价和分摊
审计过程:
1、检查被审计单位获得税费减免或返还时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
2、检查税费减免或返还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审计结论:

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七)审计程序:

检查应交税费列报。
审计目标:

列报
审计过程:

检查应交税费列报是否恰当。
(八)有关应交税费科目的其他提示
实务中,应将“应交税费”和“税金及附加”相结合中,由一人负责审计,相关底稿交叉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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